导读:此次发布的国食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兽药在畜禽产品等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品中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兽药
日前,残留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限量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增至此次发布的国食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品中蜂产品中的兽药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残留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限量项
据介绍,标准此次新发布的增至标准有三大亮点:
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前发布的国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
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2025-07-14 10:57558人浏览
2025-07-14 10:49953人浏览
2025-07-14 10:04289人浏览
2025-07-14 09:272027人浏览
2025-07-14 09:192066人浏览
2025-07-14 08:201709人浏览
https://image11.m1905.cn/uploadfile/2024/0415/thumb_1_118_74_20240415024432300109.jpg|https://image1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6月3日,由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吉林分中心、长春市市场监管局、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联合举办,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协办的“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年来,宣传“纯手工制作”“经济实惠”的自制化妆品,因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而受到青睐。然而,手工制作的化妆品安全性却未必有保障。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处了这